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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农〔2008〕7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拖拉机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08年9月25日,开化县中村乡道源村的吴君塔驾驶无号牌的手扶拖拉机,拖拉机上搭乘16人,从中村乡道源村驶往华埠镇华民村,6时50分行至205国道1742K+700M城关镇独山村地段,因手扶拖拉机前轮轴承断落,以致方向失控翻车,造成车上乘员2人伤势较重、4人伤势轻微的交通事故。
这起事故表明,虽然近年来通过开展各项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县农机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隐患,特别是群死群伤的农机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农机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效预防、减少拖拉机交通事故,现就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全县拖拉机保有量达3000多台,其中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接近2000台。由于拖拉机使用年限长、报废更新难、安全运行技术状况差、驾驶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观念淡薄,导致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擅自改装等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建筑工地和摘茶期间雇佣拖拉机满载运送民工、采茶工相当普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整个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定要把拖拉机安全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针对执法手段薄弱、基层管理网络不健全等问题,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协力做好拖拉机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
(一)明确责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议乡镇政府,整合安全管理资源,配合各有部门做好本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乡镇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一项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落实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乡镇安全员范围、明确乡镇农机监理员安全生产责任,把农机安全逐级分解落实到村组,使农机安全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负责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二)强化源头管理。要安排时间对本乡镇农机的数量和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经常性地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协助农机部门一起,开展创建“农机安全示范乡(镇)、村”活动,深入乡村,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排查登记没有牌证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引导机手配合排查登记和主动申领牌征。对拒不办理牌证的,由农机部门发给书面《整改通知书》,并抄告当地乡镇政府。
(三)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拖拉机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出车前,归库后的拖拉机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拖拉机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无证驾驶拖拉机;严禁驾驶无牌、脱检、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严禁拖拉机载人和人货混装;严禁用拖拉机接送学生;严禁用拖拉机接送红、白喜事客人。
县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重点乡镇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给予通报,以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加强 拖拉机 安全管理 通知
抄报:徐海廷副县长、汪宇祥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安检局、县公安局
开化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开农[2008]7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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