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加强中村乡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意见以及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基层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全面提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建设“法治浙江”、“平安开化”、促进中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经乡党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乡计生办3间办公室,加上原有1间司法所办公室,合计120.08平方米,调剂给乡司法所使用。
附:中村乡司法所平面示意图
中村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司法局、乡班子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