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2008年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年审及
计划结报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为切实加强我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确保木材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维护林区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对2008年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进行年审及计划结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商品材计划管理。签发的商品材计划证明单必须与凭证采伐验收的木材数相符。
2、各乡镇签发的2007年度商品材计划有效期截止2008年6月底。
3、年审范围:经上年度审核验证在册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包括2007年核准新办的经营加工单位。
4、年审及计划结报方法:凡在本乡镇范围内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名单附后),由各乡镇站站长负责,并同商品材计划结报签发员,统一收回副本和木材流通台账,经乡镇政府审查写出书面意见,再由站长负责并会同商品材计划结报签发员到局办理年审和计划结报工作。
5、年审及结报时间
4月23日 华埠、桐村、杨林
4月24日 城关、中村、音坑
4月25日 金村、林山、工业园区
4月26日 池淮、长虹、张湾、苏庄
4月27日 何田、马金、齐溪、塘坞、村头、大溪边
6、年审及结报地点:局资源林政管理科204室。
请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到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准时参加年审及计划结报,否则作自动放弃。未经年审的经营加工单位,将被注销木竹经营加工资格。
二○○八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资源保护 林政 年审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