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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0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业园区林业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开化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法制 依法行政 计划 通知
抄送:市林业局,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6日印发
开化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开化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计划》(开政办发〔2008〕40号)和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开林〔2006〕100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规范许可行为,完善台帐资料,增强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健全监督机制和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检查监督。(承办单位:办事中心、资源林政科、森防站、种苗站、消防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县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林权流转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违规流转、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林权的合法、规范、有序流转。会同金融、保险机构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工作平台,加强协调,搞好服务,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林业,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承办单位:资源林政科、规划设计室、政策法规科)
三、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事故、重大山林纠纷事件和重大森林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应急预案,调整充实有关组织机构,加强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信息收集、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山林纠纷和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林业生产的正常秩序。(承办单位:消防办公室、资源林政科、森防站、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森林公安分局)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政发〔2006〕16号)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和程序,对物资采购、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以及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全面实行“阳光操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做好林业信息发布工作,推进林业行政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承办单位:局办公室、资源林政科、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大队)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本年度计划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的责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承办单位:资源林政科、绿化造林科、消防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
六、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畸轻畸重现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落实奖惩措施,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做好案件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承办单位: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政策法规科)
七、扎实开展林业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培训。健全和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加强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宪法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实施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林业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林业法制意识,营造林业发展的良好法制氛围,切实推进依法治林、依法兴林。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充实法律知识,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登记、考核制度,确保学习效果。(承办单位: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
八、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健全和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山林纠纷、林权流转、林木采伐、资源保护、林地征占用、绿化造林、林业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切实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问题,维护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单位:局办公室、资源林政科、绿化造林科、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大队)
九、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根据法制工作的需要,调整充实法制工作力量,抓好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及法制人员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
十、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本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政策法规科和局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各单位、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