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粮〔2008〕8号
关于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社区)”活动的意见
各粮油经销店、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城乡居民粮油消费安全,创建和谐的粮油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社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加强对粮油商品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着力推进粮油商品销售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粮油商品质量总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粮油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社区)”活动,使粮油经营企业做到规范自律、依法经营,商品质量安全、信誉提高,提升经营企业和粮食行业形象,净化城乡粮油市场,创建和谐的粮油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争取在5年内,使放心粮油在城乡占有率达到100%。
三、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商店”评定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粮油商品质量,树立行业自律典范,根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在粮食企业开展放心粮油、放心粮店活动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粮油经营单位中,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商店”的评定活动。“放心粮油示范商店”的评定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三月份为宣传发动和筛选培育阶段,四月初评定公布第一批“放心粮油示范商店”并授匾。具体评定办法,按《开化县“放心粮油示范商店”评定管理办法》执行。
四、加强领导
成立开化县“放心粮油示范商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放心粮油示范商店”的考核评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勇智;副组长:范伟清、陈兆荣;成员:余振龙、姜良权、余日东、郑承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力求实效,确保全县“放心粮油进农村(社区)”活动扎实推进。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社区) ”活动的意义,组织开展放心粮油咨询活动,让广大城乡消费者进一步了解粮油商品安全知识,提高城乡消费者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县粮油经营企业,要积极参与“放心粮油进农村(社区)”活动,争创“放心粮油示范商店”,使我县粮油市场环境更健康、更和谐。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