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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村乡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08]32号
金村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二○○九年度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使我乡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2008年1月至10月份全乡已报销349299.0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我乡2009年度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工作
1、通过各种媒体、墙体标语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性质、报销方法等,使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入人心,让群众自愿交钱、交放心钱。
2、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当成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来抓,完善责任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并且召开乡、村干部会议,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措施,千万百计完成当年任务。
3、加强报销公示工作,要将每月报销情况张贴公布,提高报销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统筹款收缴工作
1、缴费标准:
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缴纳统筹金,每人每年30元。
⑵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以人为单位缴纳统筹金,每人每年160元,未满18周岁的每人每年30元。
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内的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二级以上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个人统筹金,由县财政负责解决。
2、缴费方式:
(1)由乡村工作人员上门与其签订《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协议》,并收取个人统筹费。
(2)在校学生(含幼儿园)的个人统筹费由县教育局负责收取。
(3)严禁使用贷款、包干、摊派、垫付等简单手段,要求做到三无,即:宣传无死角、收费无强迫、个人缴费无垫付,严禁违反自愿参加的原则。
3、工作要求:
⑴根据县下达指标各村参合率要求达到84%以上,农业人口数以2007年统计年鉴为准。统筹金收缴工作在2008年11月20日前完成。
(2)今年继续采取乡干部分片包干到村的办法,并对驻村干部进行单项考核。
(3)各村收缴的农村合作医疗统筹金,分乡镇直接交到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分中心账户,然后划入县财政专户。统筹金专用收据,由乡财政到县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领取。
(4)、参保资料整理工作,要求各村在2008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并输入“开化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中。
附1:考核办法(略)
附2:具体任务
附3:驻村干部到片到村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医疗保障 统筹 通知
抄送: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金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