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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政〔2008〕62号
村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当前的森林消防工作,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镇的实际,经镇政府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教育抓到位
宣传教育是森林消防的第一道关口,必须始终贯穿于森林消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于基层,着眼于实战,认真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切实扩大和增强森林消防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村广播的作用,在森林防火期持续播放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森林消防公益广告以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全镇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森林消防课堂和知识讲座,并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等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形成学校与家庭的互动。驻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挨家挨户地走访群众,把森林消防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重点对象要重点管理,重点教育,重点帮扶。特别要关注农村勤劳老人,继续落实党员干部帮扶制度,进行一对一上门帮教。
二、坚持预防为主,把防控措施抓到位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各村要从防入手,事前着力,不断加强森林火灾预警和防范体系建设,努力把森林消防工作重心前移,防患于未然。
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充分发挥地面巡护的作用,对林区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严格落实森林火险分级响应机制,遇到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村主职干部要按预案要求,坐阵指挥,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消防队伍要拉得出,拿得下,并确保安全。
进一步抓好隐患排查。各村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整改,真正做到责任、认识、领导、防范措施四到位,积极消除隐患。
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坚持疏、导、堵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管住特殊人群,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在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护林员要早晚两次打锣警告。要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在森林消防紧要时期和关键地段,增设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人员进行防火检查。要加强高危人员的看护和监管,对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对坟场、林缘等重点部位,在重点时段要实行严防死守。要积极宣传和引导文明祭祀活动,防止因烧香、放鞭炮而引起森林火灾。
进一步突出科学扑救。认真做好森林消防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增强实际操作技能和指挥能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大力推进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体的扑救力量建设,着力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所有扑火队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应对突变情况的自救能力。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瞎指挥,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严禁村民无序、无组织上山扑火,非因特别紧急情况,不提倡夜间在陡峭山场扑火,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安全。
三、加强检查督办,把责任机制抓到位
森林消防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最突出、最紧迫的大事之一。各村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抓好森林消防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进一步落实村主职干部、护林员、巡查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消防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对有令不行、工作敷衍塞责,或者玩忽职守、靠前指挥不到位,或者隐瞒不报、推脱工作责任,以及其他不作为造成森林火灾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领导责任未追查不放过“五个不放过”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要依法惩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影响恶劣、损失巨大的,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森林 消防 通知
抄报:县森林消防指挥部。
村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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