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长虹乡人民政府
长政[2009]13号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清明节将至,农事生产、上山游玩、上坟祭祖烧纸等野外用火情况增多,林区处于高森林火险期和火灾易发期,森林火灾隐患增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森林资源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以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大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张贴标语,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将《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到位,确保家喻户晓。敲锣喊话不间断,村两委干部要不间断地巡逻,以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并加强对痴呆傻等重点人群的管护,实行一帮一帮教制,落实管护,明确管护责任,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
清明节期间(4月1日—11日),各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及党员骨干要严守村口、路口、坞口,对扫墓活动的重点地段,特别是公墓区,要落实人员严防死守,要加强巡逻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制止,处理违章野外用火,各村要针对当地实际,开展清坟边、清田边、清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等“六清”活动,并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采取超常规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认真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各村的森林消防队伍要随时待命,确保在第一时间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火灾发生时,各村主要干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分析现场形势,全力组织扑救,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火灾扑救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防止盲目扑救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要强化24小时值班和村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缺岗现象;认真执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各村主要干部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上报火灾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009年4月1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 通知
报:县森林消防指挥部
长虹乡党政综合办 2009年4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