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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9〕12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学年中小学
“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特色运动通讯赛”实施方案>通知》(开教发[2008]5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引领学校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8学年开始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阳光体育特色运动通讯赛”并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评选。现将申报和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请各校严格按照开教发[2008]53号通知要求进行自评自查。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的申报条件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有时间保证和活动安排表、体育设施较完善、必要的活动器材够用,活动经费按标准有保障、各项比赛活动有方案、各项成绩测试数据齐全、有开展活动的图片、有身体素质测试汇总表且分析情况到位。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校可申请参评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或合格学校。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时间: 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或合格学校的申报认定工作采取自查申报与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准备申报的学校要认真做好自查申报工作,填好申报申请表及特色项目学生最好成绩报表(见附表),这两个材料报送时间:初中
三、考核评选办法:县教育局在审查各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局中心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学生参加专项测试。初中学校结合初中体育中考进行考核,中考体育成绩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高中和小学另行组织或与其他工作相结合一起考核。按学校类别、好中择优进行分类评选、分级命名。
四、建立阳光体育学校逐级晋升机制和年度申报评估机制。凡达到先进学校或合格学校的由我局相应授予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或合格学校称号并发文公布。被评到先进学校的教育局将授牌。
五、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争创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的契机,对照开教发[2008]53号文件要求,积极为学生创造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条件,建立正常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台帐资料,并把这项工作真正地落到实处。
附表:1、开化县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申报表
2、开化县中小学特色运动通讯赛各年级最好成绩登记表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附表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