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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9〕8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衢市教综[2009]15号)精神,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今年初中毕业考试内容除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外,还须进行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是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认真做好2009年我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开化县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邹志岗局长任组长,郑开富同志任副组长,组员由朱淑生、詹全德、金水耀、张健同志组成。下设四个具体检查复核小组(人员组成名单另行通知):
1、审美与艺术测试组
2、运动与健康测试组
3、探究与实践测评组
4、劳动与技术测评组
二、测评对象:全体初中毕业生。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原毕业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加上考生所在村(社区)现实表现证明为准。
三、测评项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为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术四大类,每一类测评结果显示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秀、及格、不及格),每位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四大类显示为4个等第,如
四、测评方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校组织测评,P、E等第由学生所在学校直接确定,A等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凭原始件),学校审核初评,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综合素质测评A等进行验收后确定。学生还可以申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的运动与健康、实验操作两项的A等测评。
五、时间安排
4月29至
六、工作要求
1、综合素质测评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是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涉及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实利益,各校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2、要增加综合素质测评的透明度,维护考生权益。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学校应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申诉,并及时进行核实、调整、处理。
3、各校要以积极的态度组织测评,努力实现课程改革目标,促进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提高。重视学生的过程性评价,重视收集整理平时资料,填好学生成长记录册,为学生毕业评价打好基础。
附件:1、开化县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2、开化县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登记表(见PDF文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9]8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