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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文件
张政[2009] 51号
关于印发《张湾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知
各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推进2009年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活动,现印发《张湾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请参照执行。
附:《张湾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张湾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张湾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领导、深化管理、量化工作、细化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9个村委会。
二、考核内容:
1、有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村工作重要一项村务,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2、有工作责任制。各村主任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
3、有工作台帐。(会议材料、基础情况材料、安全检查材料)。
4、有安全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主动配合上级部门抓整改。
5、有工作总结。
三、考核办法。
1、年终由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牵头,组织考核。
2、每项内容考核分为20分,实行百分制。
3、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达标,计入村委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5分。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达标,计入村委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0分,并将通报批评。
张湾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