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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村乡2009年“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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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村乡2009年“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年“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根据乡“十小”行业领导小组工作的安排,特制定《中村乡2009年“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部署,做好“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09年6月22日

报:县“十小”领导办公室

发: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抄: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中村乡2009年“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2009年“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开化县2009年“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整规促发展、整规促规范、整规促繁荣、整规促保护、整规促稳定”为工作原则,结合我乡实际,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经济工作主线,按照“食为先,安为重,规为主,扶为上,促为本”的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进“十小”整规工作,着力改善生产和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推动生产加工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总目标,到今年年底,全乡基本完成“十小”整规任务;“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消费环境和质量安 全水平明显改善。

    二、工作责任

    1、村责任

    (一)对本村“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负总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本村的“十小”整规工作。

    (二)加强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落实必要的“十小”整规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十小”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2、乡“十小”整规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

    (一)认真做好乡“十小”整规的日常工作。

    (二)督促与检查2009年乡政府与各村、相关业主签订的《“十小”整规目标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村、相关单位“十小”整规行业的工作指导。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督查,全面掌握本乡辖区内“十小”行业底数、状况并进行分类。

    (四)随时掌握全乡“十小”整规行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及时向县“十小”办报送相关材料。

    3、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一)村主任是本村“十小”整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十小”整规工作负总责;村公共安全信息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卫生院长是“十小”整规工作相关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卫生、食品药品行业整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整规工作负总责;具体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行业业主是“十小”整规的主体,对整规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村级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由村主任任组长;村公共安全信息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做到工作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等,保障整规工作的有序开展;落实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村、本行业2009年度全面推进整规的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并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强化培训----要根据年初制订的培训计划,结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的宣贯,积极参加宣传培训,以提高参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

    ()强化宣传。强化宣传----各村、行业业主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提高“十小”行业业主的主体责任、社会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参与和消费者权利意识;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宣贯、新农村建设宣传等形成立体的、多角度的宣传。要注重加强整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反映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发动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整规工作,为整规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督查----一要查进度,二要查工作有效性,三要查存在问题。乡政府将开展对村和职能部门整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暗访的重点一是看动员会、责任书、现场会、出政策、抓培训、搞督查这六项规定动作是否做到位;二是看自选动作是否结合实际、创新手段,是否起到安全、长效、便民、利民的效果。对工作不到位的,要督查落实,推动整规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考评。要把“十小”整规工作的纳入乡政府对村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四)责任追究。对“十小”工作完成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未能完成年度整规目标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对“十小”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在整规期间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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