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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村乡委员会文件
金委[2009]14号
中共金村乡委员会 金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村乡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金村乡工作的举措、成果、经验,塑造金村乡对外新形象,促进外界关注、参与和支持金村乡的经济建设,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就加强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励的方针,大力弘扬主旋律,以激发全乡上下振奋精神,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金村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宣统委员徐美花任组长,全面负责金村乡宣传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各驻村组长、站所所长为成员。各村、站所要加强对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的认识,要亲自抓村和站所的宣传、信息工作。
三、新闻宣传稿件、信息报送要求
1、报送的稿件、信息、简报及时、真实、准确。
2、新闻宣传稿件及接受媒体采访,涉及组工、纪检、人大工作等及重大事项由党委书记审核;政务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由党委书记、乡长审核。业务工作新闻稿件、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
3、新闻宣传稿件及信息待领导审核后,交由乡党政办统一向上级信息、报刊报送。
4、党政办负责做好被刊登新闻稿件和信息采纳情况的登记工作,每月在乡干部学习会上予以通报,每季度统计后集中兑现奖励。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 任务:
各村、站所确保每季度报送新闻、信息(含线索)不少于2条;各村、站所每年报送新闻稿件或信息(采用)不少于1条。
(二)奖惩办法:
1、将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列为党委、政府对各村站、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在新闻宣传、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站所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宣传金村乡工作:
(1)、被县级信息、报刊采用的,按2倍稿酬标准给予奖励。
(2)、被市级信息、报刊采用的,按3倍标准给予奖励。
(3)被省级及以上信息、报刊采采用的,按4倍标准给予奖励。
凡信息被省、市、区领导批示或新闻稿件在报刊头版采用的,按原奖励金额翻倍计算。被采用的稿件有两个以上作者的,只按一篇(条)计奖。
(4)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各站所进行通报批评。
五、纪律要求
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党性原则,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在政治上、政策上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偏差。对违反新闻宣传纪律,出现报道差错和新闻失真及对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的社会动态和重要的社情民意、各类突发性灾情、事件和重大事故、其他须报送的紧急情况和重要情况)信息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或虽按时上报,但报送情况经调查与事实不符,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金村乡委员会
金村乡人民政府
2009年6月21日
送:乡财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