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照省平安办平安建设情况进行第二次暗访有关问题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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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开十小办发〔2009〕2号
关于对照省平安办平安建设情况
进行第二次暗访有关问题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09年2月4日至6日,省平安办抽调人员,组成暗访组,对11个市的22个县(市、区)2008年度的平安建设情况进行了第二次暗访。近日,省平安办下发《2008年度平安建设第二次暗访情况通报》(浙平安办〔2009〕3号)对各市暗访情况进行了反馈。其中涉及我县十小工作的共有五条(见附件)。请工商、经贸、卫生、文化等相关牵头部门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2009年4月26日前报县“十小”整规办。以便形成综合材料上报市平安办并抄报市“十小”整规办。
附件:关于转发省平安办2008年度平安建设第二次暗访情况通报的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暗访 整改 通知
抄送:市“十小”办、县府办,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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