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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员会文件
开质技监党委〔2009〕1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部分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局实际及“三定”方案的要求,经局党委研究,报经市局同意,决定于2009年2月进行局机关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现将《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部分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积极做好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部分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坚持党的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通过局机关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程度、公开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以更好地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优化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的质量技术监督队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这次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个人意愿和组织需要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本次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徐闽红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与监督。通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
四、竞争职位、参加对象与资格条件
1、职位与职数。根据我局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本次除办公室主任岗位由局党委委员兼任外,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共有4个职位,分别是:
综合业务(质量)科科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科长)1名;
监督稽查科(稽查大队、食品办、十小办)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各1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科长)1名。
2、参加对象: 本局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
3、资格条件:
(1)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竞争职位的业务能力,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截止2008年12月31日,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4)职务及任职要求:竞争中层正职的人员须现任中层正职(含主任科员)或以往担任过中层正职的人员;竞争中层副职职位的人员须在本局工作满二年以上;任职(工作)年限算至2008年12月底,参加竞争人员2007、2008年度考核须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工作程序与步骤
1、宣传发动。
2、公开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向局办公室报名。每人可填报两个职位,同时写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由局纪委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竞职演讲答辩。每个职位一般应有两名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正职或副职竞争,如少于两名,经竞聘演讲、测评打分、组织考察后,由局党委按照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4、演讲答辨。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竞争者进行演讲。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演讲会,时间为
5、量化打分。演讲结束后,根据竞聘者的演讲情况,分二个层次进行打分。专家评委由市局和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本局领导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专家评分;群众评委由局机关工作人员、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竞争人员除外)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群众评分。按专家评分×70%+群众评分×30%计算总分。
6、组织考察(2月23-24日)。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参加竞争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为简化程序,考察只对新提拔人员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7、讨论任用(
8、任前公示(2月25-27日)。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9、公布任命(
六、其它有关事项
1、原中层干部未参加竞争或参加竞争落聘的,其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公布,其待遇不再保留;
2、如出现职位无人竞争,由局党委直接调配任命;
3、聘用期一般为二年。在聘用期内,局党委每年将对聘任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差、群众意见大、不能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局党委可予以解聘、免职。在聘用期内,确因工作需要,局党委也可及时对聘任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任免;
4、全局干部职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支持本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符合参加竞争条件的人员要积极参与、勇于竞争,接受组织挑选。同时,要严格组织纪律,对有拉票等干扰竞争上岗违纪行为或以各种理由消极怠工影响工作开展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视情节取消竞争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5、本次机关中层调整到位后,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各科室公务员配置人数(办公室2名,综合业务3名,特设科2名,监督稽查科及食品办4名),对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适度调配。
6、未尽事宜,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主题词:干部 竞争上岗 通知
抄送:市质量技监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