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经贸〔2010〕1号
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与服务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中心便民、高效、规范运行,树立和维护经贸局的良好形象,特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局工作人员。
二、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时、不定时抽查及单项目工作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同时设置投诉举报电话(6013275)。
三、考核办法
考核设基本分为100分,采取累计积分的考核办法,从高分到低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即:90分以上的为优秀,85-89分的为良好,80-84分的为合格,7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
(一)、窗口建设方面(50分)
1、服务环境优美。保持窗口办公环境整洁、明亮、有序;各类标识清楚醒目,各种设备、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禁止乱吐、乱倒、乱丢、乱放,严格卫生值班制和责任制。
2、窗口设施齐全。设有宣传栏,配置座椅,提供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公开上墙。提供个人信息查询、政策问答、办事程序及服务指导。
3、服务形象良好。全体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接待群众热情大方,耐心倾听,为人谦和。统一推行“三、四、五”服务法。三是: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是: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茶水、一站式办结;五是:接待群众热心,解决问题耐心,办事文明细心,提供援助贴心,服务充满爱心。统一使用文明用语和温馨话语。
违背上述条款内容,每次扣两分,一个月内不扣分的,加五分。
(二)、服务效能方面(50分)
1、需经过决策咨询协调程序的项目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论征,并形成会议纪要。
2、决策咨询通过的重大项目,1个工作日内备案。
3、一般项目,企业提供规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消防等无重大问题的项目,在做好并联审的基础上,7个工作日内直接备案。
4、限下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7个工作日内核准。限上项目审核后报省经信委核准。
5、特殊项目要延迟办理时间的要跟业主解释清楚。
违背上述条款内容,每次扣三分,一个月内不扣分的,加五分。
五、考核处理
对于优秀、良好的工作人员给于一定的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扣发金补贴。
六、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沈建平
副组长:徐志林、余伟明、汪殿国
成员:胡仕斌、占学勤
本办法从2010年1月1号起试行。
本办法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窗口单位 考核 办法
|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考核办、县纪委监察局、存档。 |
| 开化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