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林政[2009]55号
关于加强全乡农房拆建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通过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灾后倒房重建、下山脱贫等形式,每年新建、改造农房180户左右,农民居住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如管理滞后、农民无序建房等,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乡发生农村建房事故一起,死亡1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伤亡原因主要是高处坠落摔伤,倒塌压死、压伤,坠物击伤、触电等。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扎实有效地措施,加强农房拆建工作管理,确保农房拆建工作安全。进一步落实全县农房拆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安委[2009]13号文件要求,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是加强对农民建房安全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安全知识培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房安全,同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大对村民在建房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村民签署建房协议的工作指导,帮助村民审查所选择的施工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以减少村民在建房过程中产生事故而遭受的损失。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和保护措施。要求乡规划办与建房户在建房时签订安全责任书,村级在农户拆建房时要督促农户强化安全,农户拆建时要设置安全网,施工人员戴安全帽,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现场指挥人员等防护措施。
三是严格“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在审批农民建房时,采取只对与有上岗证施工人员签订了协议的予以审批,同时要求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在建房安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是乡规划办加大对农村建房施工队伍的管理。对于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组织免费的知识培训,提升农村建房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是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在建房屋的安全检查。乡里将组成专项自查小组深入所有拟建、在建房屋和正在拆除或维修中的房屋工地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建房户和施工队及时进行整改。各村也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乡规划办。
六是一旦发生此类纠纷,村级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乡里从多元化角度解决纠纷,充分发挥村级民间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矛盾调处协作机制,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利。
七是建立农村建房保险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防范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