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弘扬阅兵精神为主题国防教育活动的通知》(浙国教[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以成功举办国庆盛典为宝贵精神财富,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广大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唱响时代主旋律。各校贯彻落实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黄明丰,电话:6013154。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弘扬阅兵精神为主题国防教育活动的通知》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阅兵 精神 国防教育 通知
抄:县国教办,县国教委领导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9]90号开化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弘扬阅兵精神为主题国防教育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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