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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排查一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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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汲取江山“10.28”事故教训,从严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衢委办[2009]号)和开安委〔2009〕14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30天的交通安全“三排查一整治”活动。为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三排查一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摸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式,全面彻底的理清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基本状况,切实有效的整改一批交通安全隐患,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力争做到道路危险路段踏勘率达100%、重点车辆登记率达100%、重点车辆驾驶人见面率达100%,确保排查整治期间不发生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三排查一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由分管领导李爱华同志任组长,镇公安派出所程辉同志任副组长,赖金泉、徐发龙、姜永辉及各片副片长为成员的“三排查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姜永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三排查一整治”的业务指导,信息沟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三排查一整治”是指排查道路危险路段、排查重点车辆、排查重点驾驶人,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一)全面查清全镇道路基本情况。排查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列出有交通安全设施不全或缺失的路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全面清查重点车辆。重点是排查7座(包括7座)以上大、中、小型载客汽车,大中型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外省籍货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检验、报废等情况,强化监督管理。

  (三)全面清查重点车辆驾驶人。重点是排查7座(包括7座)以上大、中、小型载客汽车驾驶人,大中型营运客车驾驶人,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外省籍货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周期记分、交通事故等情况。

  (四)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列出有交通安全设施不全或缺失的路段,及重点车辆、驾驶人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三排查一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11月25日至30日)。精心制定排查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业业务学习培训,并将排查工作目的意义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二)集中排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9日)。分片包干、明确责任,采取路线踏勘,进村入户,深入客运企业、学校等形式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

  (三)整改治理阶段(12月10日至15日)。在前期排查工作基本上,认真分析汇总,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治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6日至20日)。对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加强研究探索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常态管理措施,建立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路段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危险路段排查和隐患整治。以地毯式清查方式逐路逐段的摸清辖区道路基本情况,全面细致的排查道路交通隐患(按附件1内容要求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有近三年来500米范围公路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路段,或2公里范围公路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时有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交通环境复杂特征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点段;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要按照落差4-8米(含)、8米以上和临江、水库特别危险路段三类方式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标线设置是否齐全。对已排出的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要按“附件2”、“附件3”表格内容要求,列出表中各类数据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明确整改期限,能整改立即予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采取临时管理措施,避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开展重点车辆排查和隐患整治。要对重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清理整顿。一是要完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帐全,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确保不漏登、不漏管。要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发挥“机动车/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的监管作用,及时将有关车辆的事故、违法、检验、报废等信息及驾驶人的事故责任、违法、审验、记分满分等信息反馈给车辆单位,强化监督管理。二是核对排查车辆和行驶证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有改变行驶证登记内容的情形,并要及时纠正。对未定期参加年检、未及时消除违法记录的车辆,一律予以停班整顿;对不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要求的车辆,一律强制其退出运输市场。对营运客车、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安全技术状况要逐车检查、登记;要全面排查辖区异地挂牌车辆,建立专项台帐,纳入重点车辆管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档案。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三)开展重点驾驶人排查和隐患整治。一是邀请公安交警部门对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对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人,建议客运企业调整驾驶人的岗位。二是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学生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六、工作要求

  (一)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切实增强责任感,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三排查一整治”工作。及时落实人员并广泛发动村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信息和交通安全工作台帐,以备查验。

  (二)加强督导,落实责任。排查小组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排查治理责任,负责排查的人员要在排查表格上签名,审核人要严格把关,切实做到隐患排查细致,整改落实到位。对因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切实加大对“三排查一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通过制发行车安全提示等形式,积极引导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积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增强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建章立制,强化管理。针对此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路段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源头管控措施,寓于日常监管和常态管理之中,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尽可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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