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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村乡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09】22号
金村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62号)和开政办发[2009]110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汪彩丹
副组长:汪百齐
成 员:朱朝发、张立仙、吴忠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汪百齐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忠棠负责具体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养老保险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开化县人事劳动局
金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