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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文件
张政[2010]17号
关于做好当前、“清明”、“五一”节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我县开始由连续阴雨转为低温晴燥天气,农事生产进入繁忙季节,同时“清明”“五一”即将到来,节假日期间上坟烧纸、扫墓踏青旅游的人员较多,给全乡森林消防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为确实加强当前、“清明”、“五一”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根据全国、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的要求,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创造林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就做好当前和近期森林消防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村和有关单位在当前、“清明”、“五一”节要加强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严加布置防范,防止因上坟烧香烧纸及进山游客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对高火险天气,各村和有关要引起重视,要组织采取有针对性的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对重点部位严看严守,并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高火险天气,要严格执行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要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进行处罚。
二、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宣传。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等加大宣传的力度,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安全扑火知识。加大火灾案件查处的报道,教育群众。要加大对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宣传力度。各林区、旅游景点区要确实对进入林区旅游人员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逐户落实的办法,对农户宣传紧要期禁止农事生产用火,要教育群众文明祭祀。
三、加强堵卡盘查,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在“清明”“五一”节期间加强巡护了望,派出巡逻队、把住“三口—村口、路口、山口”,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清明”节要实行24小时监控。各景区检查站、了望台要各负其责,严禁火种进山,减少火灾隐患。
四、抓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安全高效地扑救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组建好半专业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加强防火安全知识和扑火技能的培训,加强体能训练,熟悉扑火器材的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坚持以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清理余火为辅的原则,与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合理地应用扑火战略战术扑灭森林火灾。对地势险峻、环境恶劣的火点不盲目直接扑救,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做到安全有效的组织扑救。
五、全面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重点扑救“小火大打”的要求,科学安全、高效组织扑火救灾工作,要认真落实《开化县森林火灾处置预案》,从应急响应到应急结束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在一线指挥;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直接扑救森林火灾,严禁自发扑火。
六、加强值班调度,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防火值班和火灾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的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确保信息、通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迟报、误报现象的发生。
张湾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