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10〕19号
关于做好2010年水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水电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办法(试行)》及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指导和落实水电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现水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我县水电安全生产2010年工作目标与任务,请各水电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2010年水电行业管理工作要以确保安全运行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水电安全管理文件政策,开展年度安全检查,进一步排查处理事故隐患;继续完成水电企业安全年检,对年检和老电站设备、设施安全检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推进水电企业更新改造,改善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日常监督管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水电企业年度安全大检查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水电〔2010〕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村水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水电站的运行安全,我局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水电站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
1、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水电安全监察员配备、机电运行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
2、水电站防汛应急预案、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与报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3、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水电站安全生产自查表》要求的自查情况;
4、水库大坝、引水建筑物、电站厂房、主要机电设备运行现状;
5、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年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各电站自查应在3月底前完成,并填好《水电站安全生产自查表》送县水利局小水电开发管理站。要求各水电企业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电站自
查后我局将组织督促检查。
(二)继续完成水电企业安全年检,对年检和老电站设备、设施安全检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
2009年我县水电企业开展了老电站设备、设施安全检测和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年检工作。目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已完成安全检测,并对各电站作出了检测结论和整改意见,要求有关电站抓紧进行整改;对需要进行技改更新的电站要安排计划,积极投入技改更新。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年检在各电站自检的基础上,县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审核打分,对不参加安全管理年检或安全管理年检审核打分不合格的水电站,必须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按规定重新进行年检。重检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的水电站,由电力部门予以解网。
(三)积极推进技改更新
我县多数电站投产时间较长,电站自动化程度低,设备、设施老化,运行效率下降,特别是运行25年以上的老电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充分利用水电资源,消除运行安全隐患,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鼓励引导水电企业进行技改更新,并有一定的政策扶持。要求有关水电企业抓住机遇,积极进行技改更新,提高电站的经营效益和安全生产水平。
(四)认真学习贯彻水电行业安全管理政策
近期以来,为了加强水电行业防汛和安全监管,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力监管委
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我局将予以转发。要求各电站认真组织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贯彻,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度,不断强化电站运行安全管理,确保水电企业防汛和运行安全。
安全生产是水电企业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各水电企业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我局与有关部门、乡镇、工业园区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全县水电企业运行安全。
附件:1、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2、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水电站安全生产自查表
4、运行25年以上电站安全检测报告
二○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水电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水利局,县供电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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