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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广播电视总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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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广播电视总台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采用台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台属各部门、各乡镇广播电视站各负其责的措施,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层负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

二、建立机构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成立开化县广播电视总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总台台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分管领导任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稽查室。

三、责任分工

    1、总台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总台台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各部门科室正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总台纪检监察稽查室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台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内容及考核计分标准(100分)

    1、贯彻落实总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实行领导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设有兼职监察员,在落实措施过程中进行细化。(10分)

    2、完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坚持党性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诚信的职业风尚,要求廉政建设与本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相挂钩,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落到实处。(15分)

    3、有计划地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廉政准则》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法规。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行风教育活动,做到学习有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并做到有记录。(15分)

    4、认真贯彻落实总台日常布置的各项廉政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遵守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工作纪律及相关业务纪律,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进行自我规范,严禁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按时报送有关廉政材料、报表。(15分)

    5、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工作。新任领导须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开展 “述廉评廉”活动,要将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52个不准”情况纳入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解决所管辖范围内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10分)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规定进行审核,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10分)

    7、继续抓好行风建设规范化管理,各部门从业人员具体行为不得有损广电形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广播电视整体形象的不正之风。(10分)

    8、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监督机制。聘请行风监督员,采取信函、登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他们对广电行风的反映,并做好相关记录。相关部门对涉及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5分)

    9、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信、来访、举报和办事的人员,一概不能推诿敷衍,第一位接待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且手续具备的业务,要一次办结。对手续不齐的要做好登记,一次性告知所缺手续,补齐手续后再办理;如不属于本部门或本职业范围的事项必须向对方介绍具体的经办部门和人员,并向经办部门及承办人交接清楚。(5分)

    10、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结合本台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各部门做到与纪检监察相关信息稿件每年至少二篇。(5分)

五、考核形式

    1、台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台属各部门和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5、台纪检监察稽查室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责任追究

    台属各部门、各乡镇广播电视站负责人违反或未履行好上述“责任内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执行。

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两种。

    1、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种类包括:口头批评、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调整、责令负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等。

    2、党纪政纪处分。按照党章和有关条例、规定执行。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八、其它事项

本考核办法由总台纪检监察稽查室负责解释。           

 

 

 

 

 

 

 

 

 

  

                      开化县广播电视总台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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