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你所《关于对开化县城乡公交改造暨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方案》(开运[201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提出的城乡公交改造暨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方案。
进一步实施城乡公交改造,对于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行为,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更好地服务“三农”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实施城乡公交改造暨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既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竞争,又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化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意见》(开政办发[2006]14号)精神,考虑各方面因素,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管理出发,稳步有序开展,望你们做好细致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方案,确保我县城乡公交改造暨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2:各片区经营线路一览表
二○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开化县城乡公交改造暨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
这次城乡公交改造暨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的目的是进一步推进客运管理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按照城乡客运一体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的实施意见》(浙交[2009]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通过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优化客运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履行承诺的方式,实现农村客运安全、舒适、便捷、优质的目标。本次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标线路
本次招标的客运线路经营权采取区域划片和冷热线相搭配经营,即按池淮片、村头片、苏庄片、马金片、华埠片五片区进行划片改造和招投标(具体线路见附件2),同一片区内班线由同一家客运公司经营。
(一)工作步骤
1、5-6月招标前准备阶段
①确定车辆,根据客流量及道路的实际情况,确定投放车型、数量;
②对第一轮由客运公司投资经营的客车、客运站场进行评估。
2、7月组织服务质量招投标,确定经营第二轮城乡客运中标者;
3、8月与中标方签订经营合同,接手客运经营业务,第一轮经营者退出客运市场;
4、9-10月,候补中标单位与行业管理部门对中标后经营情况和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车辆处理办法
1、如第一轮经营主体继续取得第二轮经营权的
原有经营车辆未满8年经检测合格的可继续使用,经营主体按招标合同配齐经营车辆和机动车辆,并制定逐年更新计划。另根据道路建设及安全评估情况逐步增加通村班车,扩大城乡公交覆盖网络。
2、第二轮招标为新中标公司的
中标企业按招标合同按时做好新车的投放,并制定逐年更新计划。原经营公司的车站和未满8年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由中标企业收购,其价格以招标前经有资质的中介评估的价格为准,客运站场价格还须削去国家原补助资金部分。另根据道路建设及安全评估情况逐步增加通村班车,扩大城乡公交覆盖网络。
(三)明确事项
1、实行客运经营权有限期使用。第二轮经营期限确定为8年,并采取服务质量年度审验制度,按照《开化县农村客运公司经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的,经营年限提前结束。8年经营期满后线路经营权无条件收回并由运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本轮经营期限内考核成绩可作为下一轮招标的参考。
2、中标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服从政府县城建设规划和行业管理要求,凡发生扰乱正常客运秩序行为的,运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对屡教不改和擅自集体停运者,将按规定提前收回经营权。
3、经营过程中,新增及减少运力调整、客运班次、班时及停靠站点由经营企业提出申请报运管部门审批。客运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交通、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票价。
4、新增车辆投放原则:县城至中心乡镇以公交型空调客车为主,公路路况条件如不具备,可选为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客车;中心乡镇至村、村与村之间的三级网络公交车,也可采用小型面包车等车型。要求统一标识、标志和车门喷有公司名称及举报电话号码。
(四)监督管理
1、中标客运线路实行公司化经营,严禁假借责任制形式实为车辆承包、转包和线路私自转让;凡中标企业采取层层承包、转包和线路私自转让、长线短跑的,由运管部门无条件收回线路经营权,并指定其他公司经营。
2、中标企业必须配足一定机动运力,无条件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各类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3、中标企业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相应的社会公益事业义务。
4、招标区域的场站建设、停靠站牌设置由运管所制订规划,中标企业具体实施;中标线路实行公交式运行(即定线路、定时间、定票价、定班次、定站点,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结算),车辆循环发车,确保安全准时。
5、因经营权到期,重新招标产生新的经营者,原线路的车辆、员工、设备等原则上由原企业自行解决。中标方因年度审验连续2年不合格或其它原因收回经营权的,其经营权由候补中标企业经营,退出经营的企业可以要求候补中标单位按有资质的中价评估的残值收购相应的营运车辆和客运站场(削去国家资金补助部分),但不得附加其他任何条件,候补中标单位经营期限为原经营单位的经营期限。
三、经营权招标办法
(一)投标准备
1、招标人:开化县交通局委托开化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为招标人,并履行下列职责:
①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书、明确招标内容、资质条件、评标标准及服务质量承诺标准。
②受理报名和审查报名资格。
③与中标人签订“客运经营权使用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2、投标人为:响应和参与招投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营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报名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②从事客运经营,且现客运经营业绩良好,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企业。
③非客运企业,但该企业资金雄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具备从事客运经营有关条件。
④个人参加投标必须要有招标线路拟投放车辆投资额全额以上的有效验资证明,且其申请客运经营的场地、人员配备方案经县城乡公交改造暨营运线路招役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两个以上自然人联合投标的必须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个人中标的,必须注册成立私营公司经营。
3、五片区营运线路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书由运管部门制作,并在开标前20天对外公布。
4、招投标服务质量主要内容和综合评标项目有:
①营运方案;
②安全保障措施;
③经营方式;
④服务承诺及违诺处理;
⑤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情况;
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⑦平稳过渡保证措施;
5、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运管部门报名并申请资格审查。
(二)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2、开标应当在确定的地点、时间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招投标的工作程序由运管部门制定,并在招投标会前公布。
4、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实行计分制。由评标小组对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进行评审、比较,并结合评标标准的每个分项打分,对原线路经营者将结合每年度的服务质量审验和场站建设情况给予择优加分并优先考虑。
5、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中标人和候补中标人。
6、若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要求或开标后投标人只有一家有效的,在承诺所有服务项目后可直接许可。
7、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道路客运经营权使用合同》、《进站协议书》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8、运营前,招标人将中标单位有关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需在运营车辆等规定的场所公布其承诺。
(三)纪律和监督
1、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成立开化县城乡公交改造暨营运线路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孙金林,副组长:郑和平,成员:李连飞、余冬阳、郑震雷、童健、姜琦。
2、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评标小组产生、招标过程及评委评审过程将邀请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3、评委组成及产生办法:评委由上级交通部门、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县监察局、县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为7至9人。
4、评标期间发现评委舞弊行为,取消该评委的评委资格及当次评分结果,并提请相关单位处理。
5、招标人应根据《开化县农村客运公司经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中标企业进行考核。每年组织考核不少于一次,并经常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抽查、暗查。
6、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下列办法处理。
①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②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权,线路重新对外招标。
7、交通、运管在职人员和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线路经营权招投标或入股,有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服务,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四、保证措施
为保证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与第一轮之间的顺利交接,特设置相应的保证措施。
(一)确定投标保证金20万元,凡参加投标的都必须缴纳。中标者转入购置新车款,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确定新车购置保证金50 万元,除现经营主体外都必须缴纳。中标者转入新车购置款,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确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5万元。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及在招标文书和经营权使用协议中进行补充。
附件2
全县各片区线路一览表
| 序号 | 城关、马金片 | 华埠片 | 村头、林山片 | 苏庄、张湾片 | 池淮片 |
| 1 | 开化-星口-华埠 | 华埠-东坑口 | 开化-菖蒲 | 开化-余村 | 开化-下坞 (老屋基、河滩、五林、道沃源) |
| 2 | 开化-龙山底-华埠 | 华埠-星口-下庄 | 开化-舜山 | 开化-古田山 | 开化-石板桥 |
| 3 | 开化-新开中-华埠 | 华埠-东坑口-下庄 | 开化-村头 | 华埠-古田山 | 开化-芹源 |
| 4 | 开化-封家-华埠 | 华埠-裴源 | 开化-大桥头 | 开化-富户 | 芳村-西坑-库坑 |
| 5 | 开化-马金(新) | 华埠-王坂 | 开化-方田 | 开化-茗川 | |
| 6 | 开化-马金(老) | 华埠-封家-开化 | 开化-小溪边 | 开化-横忠 | |
| 7 | 开化-宋村 | 华埠-号岭 | 开化-俭口 | 开化-界首 | |
| 8 | 开化-中村-石灰岭 | 华埠-蕉坑 | 开化-公淤 | 开化-方坡 | |
| 9 | 开化-茅岗 | 华埠-川南 | | 开化-下庄 | |
| 10 | 开化-何田-龙坑 | 华埠-杜坑 | | 开化-茹山 | |
| 11 | 开化-何田-田畈 | 华埠-新源 | | 开化-古田-平坑 | |
| 12 | 开化-塘坞-胡家 | 华埠-下坞 | | | |
| 13 | 开化-塘坞-矿山 | 华埠-花山 | | | |
| 14 | 开化-岔里 | 华埠-界首 | | | |
| 15 | 开化-西坑口 | 华埠-双林 华埠-大郡 | | | |
| 16 | 开化-西坑口-里秧田 | | | | |
| 17 | 开化-西坑口-汪家 | | | | |
| 18 | 马金-大龙(西坑口) | | | | |
附件下载:开交[2010]29号 关于对开化县城乡公交改造暨第二轮营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方案的批 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