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根据开化县“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为原则,以“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以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与校本培训,主题培训与模块教学相结合为主要形式,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效性,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模块
1.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内容:⑴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制教育。⑵重点专项培训学习《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
形式:全员校本培训为主,要求学校在平时培训的基础上安排开展暑期集中培训。暑期集中培训可从中选择一项作为重点开展专题教育。
时间:
学分:全年12分。
2.高中段教师的培训以《衢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全市教师暑期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师[2010]113号文件)为准。联系电话:3086235、3053235。
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
对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全体教师(2010年领雁工程计划内的参训教师除外)。
内容:学科教学基本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新课程、教育科研等。
形式:网络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时间:2010年10月—2011年5月,具体时间另定。
学分:36分。
4.幼儿园教师资格培训
对象:公、民办幼儿园中未获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教师。
内容:幼儿教育的知识和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研等。
形式:脱产集中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
时间:9月-12月,安排集中与园本培训12天。完成培训任务,按要求考核合格予以结业。
学分:48分。
5.新教师试用期岗前培训
对象:2010年新录用的教师。
内容:教育教学基础理论,执教技能等。
形式:集中培训与岗位实践相结合。
时间: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
学分:48分。
6.“国培计划-知行中国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
对象:100名小学班主任。
内容:班主任工作与班级管理。
形式:远程培训与岗位实践相结合。
时间:2010年6月―2010年11月。
学分:36分。
三、工作分工
1.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由县教师培训机构按计划组织实施。
3.全县幼儿教师资格培训、新教师试用期岗前培训,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教材资料按实收取。
五、其它
1.各学校要根据工作要求、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2.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卫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
二○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继续教育 通知
抄:市教育局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