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10〕44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促进我县“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
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我县“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成果,深化对“十小”行业的科学监管,进一步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不断提高对“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牵涉到生产、流通、消费、服务等多个领域,“十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能够直接带动农村商品流通、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市场的繁荣,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十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能给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战略的有效抓手。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巩固整规成果,不断促进我县“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监管,逐步形成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经过两年多的“十小”整规工作,我县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关心、重视质量安全工作的氛围逐步形成;“十小”行业业主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行为不断规范,生产经营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质量安全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巩固整规成果,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促进我县“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机制模式化、经验制度化、制度常态化”的工作格局,落实监管举措和基本工作制度,实现整规工作从突击、短期、治标向常态、长效、治本转变。
(一)明确责任抓落实。要继续按照“政府统筹协调、乡镇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切实负起总责,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乡镇、工业园区的沟通,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进行监管。县政府把“十小”整规工作纳入年度争先考核体系,因此,各乡镇、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使“十小”行业监管工作走上常态化、长效化轨道。
(二)注重实效抓规范。各乡镇、工业园区要按照“到2010年底,辖区内的“十小”经营点的整规覆盖面要达到100%,规范率要在99%以上”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十小”整规工作的领导,通过学习、培训、与部门协助等形式,提高 “十小”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职能,切实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与乡镇联合开展检查、协同执法等形式,促进互动和对接。
(三)加强创新抓实效。有关部门要继续把好“十小”行业市场准入关,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的沟通联系,建立“十小”经营单位“即开即管”的工作制度。通过整规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把“十小”各行业的整规标准常态化,列入发证或开业的前置条件中,避免出现开业后再整改的情况。
(四)强化执行抓监督。各乡镇、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十小”行业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将“十小”整规转入常态监督管理状态。
(五)立足发展抓转型提升。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制定本地“十小”行业发展规划并列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大对“十小”行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税费减免、用地选址、网点规划和信贷服务等多方面,为“十小”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十小”行业联小做大,扩大规模,提升层次,转型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个体加盟、配送物流等新兴业态,促进“十小”行业优化结构、层次提升。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十小”行业的分类指导,及时协商确定“提升类”“十小”经营户名单,提出具体的提升工作要求和提升的服务方式,通过扶持引导,充分调动“十小”经营业主的整改积极性,促进“十小”行业传统业态、行业结构、规模层次得到优化和提升,适应农村经济转型与消费升级的新要求。
(六)落实主体抓自律。“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关键是“十小”行业的业主必须真正认识到质量安全是其生存发展最基本的要求,并落实到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去。因此,要通过各种手段让经营业主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也要继续推进“十小”行业诚信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有关“十小”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互相监督,规范行业竞争行为。通过“十小”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十小”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七)争先创优抓典型。县政府将组织开展全县“十小”示范乡镇、示范街(村、社区)、示范户的创建评比活动,并在全县示范乡镇、示范街(村、社区)、示范户中推荐单位参加全省、全市的“十小”质量安全“百镇百街”创先示范活动。各乡镇、工业园区也要加强“十小”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各部门行业整规标准出台“示范创建”考评细则,开展“十小”整规示范经营户、示范街(村、社区)评比活动。
三、加强领导,有效提供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工业园区要继续保留“十小”行业整规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断,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开化经济发展和群众健康生活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
(二)加强政策引导。县政府将继续视“十小”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行业专题性扶持政策,并对已出台的政策进行完善。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也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十小”行业发展规划,出台有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同时要为本辖区内“十小”行业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工作联系。各乡镇、工业园区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辖区内“十小”行业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及改正措施等,发挥乡镇牵头、部门联合行动的积极效应,努力保持“十小”整规已取得的良好效果,进一步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大力宣传“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公众的消费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十小”行业质量安全、人人重视“十小”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努力营造一个业主主动承担主体责任、行业自律规范、群众广泛参与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十小”行业△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