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经贸〔2010〕22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重点工业企业:
为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委〔2009〕33号)和《开化县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后续制度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审办〔201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开化县经济贸易局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审批 程序 通知
| 抄送:县府办,县审改办,县监察局,徐海廷副县长,存档。 |
| 开化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印发 |
附件下载:开化县经济贸易局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