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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0〕58号
关于建立学校安全员制度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网络,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员的配备要求
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均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其他学校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
安全员要求身体素质、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并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的要及时充实。
二、安全员的职责
1、学校安全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同时兼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
2、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负责制订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提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期末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的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建立隐患档案,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5、完善安全工作资料档案制度,及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材料报送工作;
6、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做好学校安全考核检查工作;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及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安全员制度是创建“平安校园”的具体措施,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学校要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安全保障意识,充分认识建立安全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克服困难,积极组织实施安全员制度。
(二)严格把关,选好人员。学校安全员制度是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负责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必须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这支队伍。各学校要选用好高素质的安全员,填写《开化县学校专(兼)职安全员备案表》(见附件)于9月25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加强管理,务求实效。要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加强培训,使安全员精通业务,并具备不怕吃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思想,尽职尽责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使学校治安防范日趋严密,程序更加优良,周边环境治理得到加强,努力争取学校内治安工作的“零发案”。
附件:开化县学校专(兼)职安全员备案表(见PDF文档)
二 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立 安全 制度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府办。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6日印发
附件下载:开教发[2010]58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学校安全员制度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