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根据开政发【2010】35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我镇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查清全镇的河流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要求,了解水利工程设施和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我镇境内所有河流、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普查内容:一是河流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及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排污口及废污水处理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普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这次普查水利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行政村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为加强领导,我镇决定成立镇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开化县杨林镇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杨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水利 普查 实施方案
抄报:县水利局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0年9月10日印发
开化县杨林镇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严颂华
副组长:黄应喜、彭春林、程素娟、周兴林、陈祥林、黄铮
成 员:储茂良、程泉伟、刘刚、张庆华、曾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