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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财政局
开财预〔2010〕9号
关于开展对乡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决定开展乡镇强农惠农资金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乡镇和村代理中心2009年以来惠农资金(补助性资金和涉农建设项目资金,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从2007年开始)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2010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涉及的内容,重点检查涉农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等四个方面的专项资金。一是对已发现问题的“回头看”。对各乡镇以前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要督促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二是认真检查和纠正新问题。从政策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着手,重点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
二、重点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乡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开展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专项清查工作开展以来,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情况及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等方面的资料。
(三)检查账务。对纳入重点检查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财务资料进行核查。对一些典型案例,要注意收集原始证据和资料,必要时可以延伸检查。
(四)实地察看。实地察看重点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走访了解各种惠民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
(五)反馈情况。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向被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督促各单位对专项清查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具体意见。
三、重点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从8月10日到8月25日,成立3个检查小组,第一组检查苏庄、金村、池淮、长虹、桐村和华埠等6个乡镇;第二组检查张湾、何田、中村、音坑、大溪边、马金和园区等7个乡镇;第三组检查林山、塘坞、齐溪、杨林、村头和城关等6个乡镇。重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围绕专项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四个方面,写出重点检查报告,于8月27日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点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重点检查工作,按照重点检查要求,及时落实重点检查的各项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参与检查,为重点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特别要认真做好迎接部、省重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重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落实责任,确保质量。重点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握工作进度,严格检查要求,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此次重点检查工作,务求重点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要完善制度,整改落实。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小组要及时指出,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本次专项资金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一○年八月十日
开化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