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的治理,遏制村级组织负担加重趋势,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要以《浙江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为指导,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收费、健全监管机制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现象,禁止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加强对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的控制。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内容范围
重点对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清理内容包括: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课外活动经费等;
??2、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报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会费等;
??3、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三、步骤和方法??
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15—7月30日)。镇纪委、农负办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清理整顿各项工作。
(二)集中排查阶段(8月1日—8月30日)。通过查看乡镇会计代理中心财务资料,走访相关镇村干部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
(三)清退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定性和查处,凡是违规出台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文件一律撤销;凡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报告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针对清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意见,并将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书面总结和所形成的长效监管机制报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建立监管组织,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村乱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
(二)加强工作协调。镇纪委、农负办,要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对违规收费群众意见较集中、社会影响较大领域,要重点安排专项整治。
(三)加强措施落实。各村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将自查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减负办报告汇总上报县减负办。
附 1:苏庄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苏庄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附件1:
苏庄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久峰
副组长:江旗峰
成员:余能德 李爱华吴利敏 程三仙 吴永志
附件2:
苏庄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吴永志
成员:周庆、余君、徐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