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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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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1088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95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衢政办发〔201011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近年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一系列扶残助残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是,残疾人工作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备,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的重点内容,是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首要任务,也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坚持资源共享,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做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缩小与全省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差距,初步构建具有开化特色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制度框架,全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医疗康复服务更加完善,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与全县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三、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0920号)和《中共开化县委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200930号)精神,积极开展五大专项助残行动。

(一)“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专项行动。采取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帮扶,残疾人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贷款贴息帮扶,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帮扶等实施形式,每年扶持就业创业的残疾人达到16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争取到2012年,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帮扶对象和贴息帮扶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创建2个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6个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20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其中安置就业的残疾人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人均年收入水平。

(二)“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专项行动。从2010年起,为全县13名符合条件并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孤儿及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免费人工耳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使残疾儿童及时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

(三)“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建设“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为劳动年龄段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庇护工场、工(农)疗、职业培训等服务。2011年底前,建设12家省级标准的“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2家市级标准的“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工疗站)和35家县级标准的“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工农疗站),满足残疾人基本照料,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

(四)“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救助”专项行动。将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范围,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提高残疾人家庭补助标准。2011年底前解决全县现有2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旧房改造问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当年保障金征收额度1%用于农村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和残疾鳏寡孤独户的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确保“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五)“农技110信息直通车助残”专项行动。有计划地开展农技110信息直通车信息助残、科技助残、培训助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扶贫就业、信访维权等项目服务。2011年底前,力争70%持证并有手机号码的残疾人得到直通车服务,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各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强化配套措施,大力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残疾人组织要及时掌握和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方面的困难与需求,积极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投入。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两个体系”投入机制。

(三)加强基础建设。要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信息服务网络和基层组织队伍“三大基础工程建设”。在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建立完善以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为基础、保障和服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管理服务网络。认真落实衢委发〔200920号和县委〔200930号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残疾人  “两个体系”建设△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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