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正文

关于印发《池淮镇“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文件
池政﹝2010﹞64号
 
关于印发《池淮镇“平安2010”火灾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
    为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建设,根据《开防火委〔2010〕21号》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池淮镇“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池淮镇“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近期,中央领导和部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建筑火灾隐患。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结合上级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确保实现火灾指标“零增长”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何万彬任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村、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
    三、工作重点
    池淮镇“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木制品加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严格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确定辖区重点火灾隐患以及问题突出的企业、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木制品加工企业
    1.建立完善的企业《岗位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特种岗位做到持证上岗。
    2. 成品品库房周围安全距离内,不准堆放任何可燃物料,严禁烟火,动火作业,按照《开化县木制品生产企业的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3. 厂区内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及“禁止烟火”的标志。
    4. 厂区内应有消防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防火器材,报警设备,并处于完好壮态。
    5.必须建立单位的《消防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
    6.镇政府要加强对火灾隐患督改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二)公众聚集场所
    1.建立完善辖区公众聚集场所花名册,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对排查的场所逐一进行检查。
    2.重点推广华埠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经验做法,组织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3.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将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情况进行检查。
    4. 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5.抓好公众聚集场所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工作,杜绝装修材料类火灾隐患;禁止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燃放烟火爆竹。
    6.督促公众聚集场所确定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防火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7.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三)“三合一”场所
    1.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减少“三合一”场所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有关企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排查。
    3.加强对辖区小作坊、小企业及其他火灾隐患突出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4.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台账,完善相关数据资料,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5.对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人员搬离为辅”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对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6.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火灾隐患,由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实行综合整治,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7.推动辖区乡镇科学合理地划分监管责任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动态监控。
    (四)居住出租房屋
    1.按照《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有序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整治工作,减少亡人火灾发生。
    2.火灾隐患排查期间将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联合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 严厉打击居住出租房屋违法行为。
    3.指导辖区基层单位和村委会,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排查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
    4.对排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5.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罚。
    6.村委会等单位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巡查登记,随时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7.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来料加工点及液化气供应站
    1.建立完善辖区来料加工点及液化气供应站花名册,组织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排查的场所逐一进行检查。
    2.组织辖区来料加工点及液化气供应站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3.督促各料加工点及液化气供应站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4.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上述场所,由镇政府组织督改,限期消除隐患;隐患无法整改的,采取搬迁、取缔等方式予以清理。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10月20日前)。制定下发“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通过会议等形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全面部署。
    (二)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2月20日)。县防火委将组织精干力量,针对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多种举措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研究长效措施,巩固行动成果。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部署。各村、相关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措施和责任,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
    (二)找准目标。因地制宜,结合辖区实际,找准目标,重点排查辖区隐患最多的区域和最危险的行业,要做到心中有数,制定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有目的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抓住重点。紧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结合“四个能力”建设以及培训工作,列出计划表,组成排查小组,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到狠抓落实,对确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该采取法律手段的采取法律手段,对适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的必须严格查处。
    (四)抓住要害。落实主体责任,查清消防单位和重点单位的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到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加快推进落实;检查建筑消防设施包括消控室标准化建设的落实运行情况,对所有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人密场所进行排查一遍,做好达标验收的迎检工作;检查疏散设施、通道情况和室内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使用情况。
 
 
 
 
 
 
 
 
 
主题词:消防  监督  火灾隐患  整治  通知                          
  抄送:县安委会、县防火委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
 
池淮镇“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何万彬
    副组长:周维红  徐  浩  方永昌
    成  员:汪卫成  胡智伟  徐怀明  余小康 
    郑奉阳  余华成  戴文龙  何燕青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4032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