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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开安委办〔2011〕5号
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
2月12日中午11时50分许,17省道开化县华埠镇青阳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驶往江西方向的大客车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轿车上人员7人,死亡5人(其中婴儿一人);2人受伤。大客车载两名驾驶员,无人员伤亡。2月13日,常山境内再次发生一起一次死亡4人,伤4人的较大交通安全事故,市政府于2月13日连夜召开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春节后企业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对本辖区、系统内的企业复产工作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本辖区、系统内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危化、矿山、交通运输和建设工程等企业),制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召开一次恢复生产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场地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仓促开工。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非煤矿山、地下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进行自查,对矿山提升、通风、排水、供电系统、安全出口和顶板管理(采空区)等逐项进行检查,露天矿山要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的检查,尾矿库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巡查监控,及时按规定开展尾矿库安全评价和隐患治理,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漫坝、垮坝的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全面检查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生产设备附件齐全,处于完好状态,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准备充足的生产原料和备品备件,避免因原料和备品备件不足而影响开车后的正常生产。危化企业装置内物料处理不彻底,开车时处理不当,极易发生事故。企业要制定周密的开车方案,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开车生产。交通运输系统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落实“三关一监督”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运输企业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加大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力度。一是加强驾驶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所有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遏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法违章行为,提高其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能力。二是加强营运车辆日常维护工作,落实车辆出入库检查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三是充分利用GPS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强化对营运客车运行的动态监控,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四是坚决落实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对因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所属企业的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前必须对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设备和机具等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严格检查,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检查情况复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复工。其它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加大对重点部位、危险因素高的工艺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落实好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后企业的安全复产复工。
三、积极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春节过后各企业陆续复工恢复生产,为切实抓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了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本次检查的重点为复工企业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情况;各用工单位、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复工前培训情况。检查以企业自查、乡镇、部门检查和安委会督查相结合。其中各乡镇、各单位对本乡镇、本单位、本行业各类生产设施、设备、车辆等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安监、规建、交通、公安交警、消防、经贸、质监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加强本行业的安全检查,确保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要求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深入一线,切实找准安全隐患患,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节后企业复工安全,为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打好基础。
四、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素质
春节过后,各企业新招职工和职工流动情况比较突出,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企业职工的岗前培训,特别要加强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三级教育后一定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复产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宣讲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强调复产复工后注意事项。特别要加强对新工人和农民工上岗前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人员培训不到位、未持证上岗或无证上岗、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未消除组织生产、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春节后 复工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府办,县平安办,金明,华寿军,徐海廷,马建雄,存档。
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