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文件
开环〔2011〕1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和《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和《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创卫创园 工作方案
抄送:县爱卫办、县创园办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发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和《开化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县委〔2010〕2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创建实际,特制定我局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美化家园为目标,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做好大气、噪声质量的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确保创卫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在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建成区烟尘控制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方面达到国家卫生城镇标准,确保2014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环保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创卫工作。
组 长:邓仕海。
副组长:刘 辉。
成 员:陈 剑、吴利霞、张 琦、陈新标。
四、实施步骤
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从2010年8月开始至2014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基础阶段(2010年8月~2013年8月)
1、成立开化县环保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卫环境保护方面各项工作;
2、组织制订《开化县环保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科室的任务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召开创卫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利用简报、宣传栏多种手段加强宣传,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8月~2014年8月)
1、对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全面推进创卫工作;
2、按照《开化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一次模拟检查,确保环保创卫指标达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认真接受创卫领导小组的抽查调研,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完善迎检阶段(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
1、对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做好查漏补缺,巩固完善工作。
2、建立完善环保资料、数据,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不得缺项;
3、做好接受考核准备工作。
五、主要任务及责任科室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责任科室:生态办)
(二)做好大气、噪声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大气总悬浮颗微粒年平均值不超过0.20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不超过0.06毫克/标准立方米;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区烟尘控制率达100%。(责任科室:监管科、监察大队、监测站)
(三)做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监测工作,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近三年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疫情发生。(责任科室:监测站、监察大队)
(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监管,杜绝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工业废水排放率不低于9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责任科室:监管科、监测站、监察大队)
(五)做好创卫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我县生态环保实际,加强创卫宣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创卫意识和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认真落实好除“四害”任务指标。(责任科室:办公室)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开化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县委〔2010〕26号),结合我局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创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我县建设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定位,调动全局力量加强环境治理保护,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开化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目标责任,切实加大我局庭院绿化美化,努力创建园林单位;积极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住宅庭院绿化和绿化认建、认养、认管等活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全面实施污染综合整治,确保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三、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园”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全局的“创园”工作。
组 长:邓仕海。
副组长:刘 辉。
成 员:陈 剑、吴利霞、张 琦、陈新标。
四、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时间自2010年11月开始,至2012年8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时间为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主要工作是制订《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县环保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创园”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园”氛围,落实责任。
(二)方案落实、项目推进阶段。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主要工作是按照《开化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认真组织实施,并适时开展自查自评,确保我局“创园”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巩固完善、迎接检查阶段。时间为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主要工作是接受县“创园办”对达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绿化水平。提高我局庭院绿化水平,加快增绿补绿步伐;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形成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和屋顶绿化相映衬的良好绿化效果;丰富植物树种配置,加强我局庭院绿化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积极支持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种树、养花,开展住宅庭院绿化、美化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加强环境治理保护。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大对污染源的现场督查力度,积极推动排污企业对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执法行动,认真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继续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确保全县环境安全。(责任科室:监管科、监察大队、监测站)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巩固和提升生态县建设成果为目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利用我县“5?5生态日”和“6?5世界环境日”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推动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生活,积极鼓励绿色健康消费。(责任科室:生态办、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