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塘坞乡人民政府文件
塘政[2010]38号
关于要求对塘坞乡矿山村废弃矿山治理工程
给予验收的报告
开化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塘坞乡矿山村废弃矿山治理工程,于2007年经开化县发改局批复(开发改投[2007]40号)立项,2008年列入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整个工程分为矿尾水治理、封填废矿洞矿井与矿山植被复绿、村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河流垃圾污染整治、村民饮用水集中取水供水设施建设、复垦与改良农田等6个子项目,总投资816.6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
该工程实施单位为开化县塘坞乡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动工。工程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程序,从可研立项、方案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质量监管、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
塘坞乡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