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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0〕91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希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将食品安全工作做好做细做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建立校长主管、分管校长主抓的责任体系,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管理网络。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强化安全责任,相关的安全管理条款要在食堂醒目处张贴。
二、严抓源头,保证质量
要切实把好食品采购、验收质量关。在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依据卫生部《餐馆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07】274号)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通过正规渠道定点进货,严禁采购假冒伪劣或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及原料;二是根据规定需要索证的食品,必须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资格证明和检验报告、可溯源的购物凭证;三是采购的食品在入库前和使用前要检查所购食品与凭证,物单相符后方可入库或使用;四是妥善登记、验收、保管好索证资料,不得涂改和仿造;五是通过完善索证制度,严防病毒死猪肉、不合格餐具、调料、劣质豆制品、水产品及不合格主食流入学校食堂。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用油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严防“地沟油”流入校园。具体要求见附件《开化县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开食安委办【2010】30号)。
三、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档案,完善“上墙、上档、上手”资料
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台账资料要根据《开化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人文化实施方案》(开教发【2010】70号)要求,做到“上墙、上档、上手”。“上墙”资料含:餐饮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各类操作规程;“上档”资料含:食堂情况、餐饮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培训情况登记、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管理自查表、各类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进货台帐、各类索证索票、猪肉检疫证及其它资料;“上手”资料含: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手册等。食堂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把好三道关:一是要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学校必须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且治愈后才能上岗。二是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如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及时处理。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类分柜存放。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冷菜。每餐制作的食品必须留样,并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三是严把水质关。学校食堂要将使用的水源取样送卫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要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做好水源消毒工作。
四、建立预警,有效防范
各学校要根据《开化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人文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置。
五、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及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受到教育,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要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渠道,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六、严肃纪律,责任追究
实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不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附件:《开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食堂 安全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安委办,县食安委,汪晖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开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开食安委办〔2010〕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衢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衢食安委办〔2010〕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开化县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
开化县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衢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衢食安委办〔2010〕2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厉打击以餐厨垃圾作为食用油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回流餐桌问题。建立废弃食用油脂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地沟油”非法收运、生产及销售行为开展集中排查。一是严厉查处非法收运“地沟油”行为,重点检查不具备资质和不符合条件收运的行为。二是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四是加强对废弃油脂回收加工企业的监管,对产品流向严密监控,严防流入食品市场。
(二)规范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管理。规范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的收集、存放,推进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饮单位要建立有关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的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对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顿步骤及时间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2月中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二)总结督查阶段(2010年12月下旬)。县食安办要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完成“地沟油”整治目标任务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严格部门职责,逐级落实任务和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出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反馈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不留死角,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县食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监测。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11月底组织开展一次食用油和肉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食用油和猪肉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奖励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问题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县食安办将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适时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地沟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未解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主题词:地沟油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府办,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