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科〔2011〕8号
开化县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
2011年省、市、县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省、市、县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7-2010年通过鉴定(评审),且没有获过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均可推荐申报。推荐书统一用《衢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书》。
二、2007-2010年申报而未获奖的成果,如有新的发展并符合推荐原则的,可以重新推荐,但应在推荐书封页右上角注明“20**年申报过”字样。
三、推荐书请严格按照其填写说明打印(手写概不受理),省、市级一式16份(不要另加封面),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县级9份(不要另加封面),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材料不退还。
四、附件材料包括:鉴定(评审)的许可证复印件、提供鉴定(评审)的技术资料、鉴定(评审)证书、成果登记证书、经济效益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证明材料均需提交盖有印章的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应由财务部门盖印出具。属通信评审的成果,还需附上每一位评审专家的通信评审表。
五、推荐时间至2011年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我局负责对推荐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成果,将不提交专家评审。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我局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叶芹玲;联系电话:6014952。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推荐 科学技术奖 通知
抄送:县府办,徐大可。
开化县科学技术局 2011年3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