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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农业局文件
开农〔2011〕1号
开化县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加强生猪安全生产,是事关社会稳定和居民消费安全的大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把监管工作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生猪“瘦肉精”长效监管机制,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县农业局成立由邱加林同志任组长,畜牧兽医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执法检疫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督查小组,强化对监管工作各环节的督查指导,坚决打击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坚决防止“瘦肉精”生猪流入市场。
二、规范管理,确保监管工作到位。各乡、镇严格规范生猪投入品、生猪养殖、生猪出境和生猪屠宰等四个环节的“瘦肉精”监测工作,特别是严格生猪出境和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督抽检,扩大监测覆盖面和抽检频度,做到批批抽检,要求出境生猪抽检比率达2—5%,生猪屠宰环节抽检比率10%左右。要严格检疫工作,检疫员要到场到点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不得越权出证,确保检疫到位。要建立严格的生猪产地准出和销区准入制度,推行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出县境大猪必须批批“瘦肉精”检测,确保出栏生猪质量安全。
三、加强排查,切实消除监管漏洞。要以“双百”服务为契机,对照央视报道中反映的监管漏洞,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乡、镇要先进行监管漏洞预排查,由畜牧兽医局负责生猪养殖、投入品、生猪出境和生猪屠宰等环节的排查,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执法检疫科协助排查,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对排查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堵塞监管漏洞。
同时,要结合春季防疫工作,全面落实以该工作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措施,落实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场带户责任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切实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到不随意丢弃病死动物,防止病死动物流入市场。
四、主动配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生猪养殖和贩运环节为突破口,一经抽检发现“瘦肉精”阳性生猪,迅速追根溯源,彻查制售“瘦肉精”黑窝点和销售渠道,坚决打掉“瘦肉精”源头。对制售“瘦肉精”的案件,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惩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分子,净化畜产品安全生产环境。
五、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总结监管工作经验教训。对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行“瘦肉精”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监督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