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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1〕13号
开化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上级近期对学生食堂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明电[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校遵照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学生食堂稳定工作。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
主题词:转发 食堂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教明电[2011]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近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根据教育部近期对学生食堂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全省学校食堂稳定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食堂稳定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维护食堂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加强管理,确保食堂供应,保证菜肴质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饭菜价格稳定。
二、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食堂饭菜价格事关学校稳定大局,“食堂饭菜价格不得高于上学期末价格’,是工作底线和硬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稳定学生食堂饭莱价格。要高度重视清真食堂的管理工作,严格清真食堂进货管理,对清真食堂(清真饭菜窗口)管理服务人员要集中组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要组织学生参与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由学校、食堂经营单位和师生三方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
三、落实学生食堂优惠和学生资助政策。各地、各高校
要按照我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等学生资助及食堂管理工作 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浙教办计[2010]171号)要求,落实对学生食堂的各项优惠和补助政策。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初就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各高校要在满足广大师生不同需求的同时,保证食堂低价菜供应数量,2元以下的低价菜肴数量必须达到总数的40%,每餐提供至少1个免费汤;各地要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供应,保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伙食供应数量和质量。
四、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开展食堂工作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认真核实上年后2个月财政对高等学校食堂每生每月30元价格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按财政隶属关系,凡未得到补助的高等学校,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请在
联系人:楼文嵘,联系电话:0571-88008905,传真:0571-880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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