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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开化县招商局(协作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 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开化县招商局(协作办)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开化县招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02398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招商局(协作办)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出台了《开化县招商局(协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监督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截至2011年底,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发布公告、印制宣传册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通过开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1年本机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
2.其他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招商局设置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通过开化新闻网、电视媒体、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公共查阅场所
为方便公众了解查阅政府信息,招商局指定专人受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咨询、查阅、解释等工作。2011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00百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近100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招商局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办公室),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011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没有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受办公条件限制,招商局目前没有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受理窗口,公众查阅信息不方便;二是信息公开各科室部门之间的信息转换还不够畅通,在制度执行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已录入主动公开信息质量距上级部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内容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落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对负责此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2012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