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2〕64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县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立名优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超前、业绩卓著的名师,带动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评选开化县首届名师,现将评选及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培智学校以及教学教研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男女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内(即:男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全县评选名师50名。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已获得省、市名师或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列入县名师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敬业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2、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有精湛的业务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得到同行的公认;在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指导优秀学生和辅导“待优生”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能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和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
5、具有不低于任教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被评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或县级及以上教研大组成员等。
7、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教研人员除外)。
8、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业绩条件
1、熟练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扎实,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优质课获市三等奖及以上。
2、了解学生,注重培养学生各种能力,所教学科班风好、学风正,合格率、优秀率在全县名列前茅。
3、科研能力较强,教研成果较显著。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论文获县一等奖及以上。
4、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注重特长生的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上述条件至少具备二项。
四、评选程序
开化县首届名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评选程序为:
(一) 个人申报。对照名师评选条件,个人提出申报,填写《开化县中小学名师申报表》(附件),并附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的奖励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 民主测评。学校应采取适当形式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三) 学校推荐。学校依据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评、业务考核及民主测评情况,经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同时,将推荐人选的业绩、考核、测评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 专家评选。县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采取资格审查、业绩评审、课堂教学评价等形式进行评选。专家评选分三步:
1、业绩评选:依据候选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和荣誉,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条件(学历、职称、教龄等),满分5分;荣誉称号,满分30分;教育教学业绩,满分40分;教育科研业绩,满分25分。根据参评人员的业绩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评价人选。
2、课堂教学评价,满分100分。采取抽号排序、随机抽课的形式组织讲课。准备30分钟(不要求纸质备课教案),讲课15分钟。
3、考察考核。
(五) 公示认定。评选结果在县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县政府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为体现向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倾斜的政策,在名师的业绩评审中,对农村教师给予加2分的照顾。
五、报送材料
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报送的下列材料需学校负责人审核,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周期继续教育登记证、最高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任文件和身份证);
2、各类表册(《开化县中小学名师申报表》、《开化县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花名册》、《开化县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获奖材料清单》);
3、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县级及以上教研大组成员、市级以上表彰的证明材料);
4、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仅含获县级一等奖、市三等奖及以上);
5、1500字左右的个人简要事迹;
6、单位的推荐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领导、程序和推荐人选的业绩、考核、测评等情况。
六、组织领导
(一)县教育局党委成立开化县首届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县名师评选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名师评选办公室和名师管理办公室,名师评选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方先云同志任名师评选办公室主任,名师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詹全德同志任名师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由名师评选办公室和名师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县名师评选工作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县名师评审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属学校(单位)及乡镇中心学校要充分认识这次名师评选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评选活动与“一学两创”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评选活动,增强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为开化教育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化县首届名师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开展校级名师评选;要按要求把县名师评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条件,阳光操作。在推荐中,要严把条件关,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有违背师德师风和违纪行为的一律不能推荐;对进行有偿补课的一律不能推荐;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取消其参评资格。推荐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证书复印件按照基本技能(学历、职称、培训合格证等证书)、荣誉称号、教学业绩、教科研业绩的顺序排列。获奖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获奖等级之外的证书不要上报。材料要按要求按时上报,逾期不予接收。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
附件(见PDF文档):
1. 开化县中小学名师申报表
2. 开化县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获奖材料清单
3. 开化县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花名册
附件下载:开教发[2012]64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县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