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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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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开交〔2012〕48号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衢州市[2012]110号),进一步统一和提升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县局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 队伍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法制办。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印发

 

 

 

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州市[2012]110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形象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代表党和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社会管理职责,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当前,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进入转型发展阶段,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面临新考验。只有努力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二)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交通运输行业凝聚力的重要载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以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体现了“惠民、奉献、服务”的行业精神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理念。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核心价值、执法理念、执法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凝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价值观,更好地弘扬和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

    (三)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风纪,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政执法形象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1.统一标准,提升形象。按照上级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为重点,对外实现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标志标识一致、醒目,人员服装、场所外观统一。

    2.强化管理,提高素质。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和执法风纪建设,提高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主要内容

    1.统一执法标志。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肩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腰带、臂章、反光背心等。其他标志标识通过各种元素的组合,在整体风格上保持一致,标志表明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和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和执法区域,便于公众识别监督。

    2.统一执法证件。包括统一尺寸、样式的IC卡式执法证和皮套。IC卡式执法证印有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内置芯片储存有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记录等数据,与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配合,实现对执法队伍的动态管理。皮套分为折叠皮套、胸卡皮套、胸挂皮套三种,印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字样,和IC卡式执法证配套使用。此项工作我县在2010年已全面完成。

    3.统一工作服装。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标志服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组成。工作服装式样沿用相关标志的基本元素和颜色。同时,根据行业内各执法门类,分别有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等不同门类的执法臂章,区别行业内的不同执法门类。应急工作服装为印有“浙江交通”字样的多功能服、作训服、反光背心等。

    4.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包括各类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和立面色带,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风格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相统一。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易于识别,方便于服务人民群众。公路路政执法场所外观要处理好与公路养护站所的关系,具体设计方案由省公路局根据部颁设计标准,结合浙江实际,进行适度调整;港航行政执法场所外观按照“浙江港航”VI视觉识别系统进行建设,地方海事基层站(所)的外观建设还需结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要求;道路运政执法场所外观按照部颁设计标准进行建设。到2012年底我县至少要改造或者新建完成一个执法站所样板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形象化建设的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6月)。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执法形象建设专题调研,并做好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执法形象建设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4年12月)。各单位要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阶段性目标,统筹安排本单位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稳步实施,有序推进,力争在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执法标志、工作服装统一。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的工作服装、执法标志由省厅组织生产厂家和供货商资格招标,各单位根据招标结果,按照正常换装计划进行采购。港航行政的工作服装、执法标志的采购由省港航局另行部署。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交通基层执法场所外观统一。全县新建、改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等基层执法场所的外观形象建设一律按照新标准组织实施;对本方案实施前新近已完成改造的执法场所,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期分批逐步实施外观统一工作。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0月)。各单位要把形象建设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县局将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督导检查,对于没有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实施的单位或者实施不力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2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执法形象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总结于2013年9月20日前报县局政策法规科。省厅将组织验收评比,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验收情况,表彰一批执法形象建设示范单位。

    四、加强行政执法形象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具体负责行业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确保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标准、确保统一。各单位要将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行动、统一考核,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

    (三)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各单位要以统一工作服装和执法场所外观形象为重点,在规定期限内分类、分期、分批实施,确保按期全面实现 “四个统一”的工作目标。

    (四)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执法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控制执法标志和工作服装的发放范围,加强日常使用管理,重点装备一线执法人员。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确保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

    五、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县局决定成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孙金林

    副组长:郑和平

    成员:方坤平、余东阳、许波、郑震雷、童健、刘佳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政策法规科,郑震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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