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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1〕47号
开化县教育局转发《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的通知》(衢市教人〔201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1年衢州市教育系统管理标兵和服务标兵的候选人选推荐工作。各学校(单位)按规定的推荐程序,经本校公示后向县教育局推荐管理标兵1-2名、服务标兵1名。县教育局将对各校推荐的候选人选进行初评后确定向衢州市推荐的人选并进行公示。推荐材料于6月1日报组织人事科。
附件:《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的通知》
二○
主题词:岗位标兵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衢 州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衢市教人〔2011〕80 号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在教育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卓有成效的广大教职工的表彰力度,积极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各自岗位上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自 2011 年起开展评选表彰“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为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标兵类别设置、评选时间及数量
“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包括:教学、班主任、学科辅导、教科研、管理、服务6 类岗位。各类岗位标兵评选时间为三年一届,每年评选两类岗位标兵。2011 年评选表彰管理标兵和服务标兵,2012 年评选表彰班主任标兵和学科辅导标兵,2013 年评选表彰教学标兵和教科研标兵。教学、班主任、管理3类岗位标兵每届表彰 100 名,学科辅导、教科研、服务 3 类岗位标兵每届表彰 50 名。
二、各类标兵评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教学标兵
1.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担任学科教学工作 3 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评选条件:①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在“轻负担高质量”、关注后20%学生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②课堂教学能力强,能出色完成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成绩突出;③积极承担各级教研课、公开课,效果好。
(二)班主任标兵
1.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的在职班主任。
2.评选条件:①热爱班主任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关爱学生、尊重家长、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高度认同;②注重班集体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发展良好,三年内曾获校级以上文明班、示范班表彰;③具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能力,近三年有班主任工作经验或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评比中获奖。
(三)管理标兵
1.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任职 3年以上的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等,以及在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3 年以上人员。
2.评选条件:①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在各管理岗位上工作出色,取得突出业绩;②任职期间,所带团队或个人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③工作责任心强,岗位示范作用发挥好,相关管理经验在校级以上交流推广。
(四)教科研标兵
1.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包括各级各类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研究人员。
2.评选条件:①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与能力,在近 3 年承担并完成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获县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3篇;②在教科研工作中能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组织指导教师开展教科研、推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③教研员在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区域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同行认可。
(五)学科辅导标兵
1.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龄 3 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评选条件:①热爱本职工作,对学科辅导积极投入,具有丰富的辅导经验;②学科辅导能力强,在组织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正规的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③在学科辅导方面得到师生认可,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六)服务标兵
1.评选对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辅、保育、宿管、后勤服务等工作 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2.评选条件:①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开展服务育人工作;②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教师和学生服,受到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的好评;③自觉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岗位上能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名额分配
2011年评选表彰衢州市教育系统管理标兵和服务标兵共15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1。市直各学校(单位)推荐管理标兵 1 至 3 名、服务标兵 1 至 2 名,参加市直联评后确定推荐人选。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的推荐评选,采用个人自荐、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考评审定的办法进行。先由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申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选考核组进行联评后,按下达的名额上报推荐人选及有关材料。市教育局将组成评选考核组,对推荐人选的思想素质、师德表现、工作能力与业绩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表彰人选。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岗位标兵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推荐人选中要兼顾同类岗位中各类人员的相对均衡。学校应将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途径在本校公示7天,县(市、区)要将推荐人选名单通过教育网等途径向社会公示7天,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五、上报材料与时间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区)于2011年 6 月 16 日前,市直学校于 2011 年5月 23 日前将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推荐为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人选,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申报表》(附件 2,一式 3份)。
(二)《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 3,一式 3 份,并报 Excel 电子版)。
(三)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一式 3 份),事迹材料由学校组织撰写并打印,其中主要事迹摘要填入《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申报表》相关栏目。
(四)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考核组组成情况等(一式 1 份)。
附件:
1.2011 年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名额分配表
2.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申报表
3、衢州市教育系统岗位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
主题词:教师 评优评先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 年 5 月 11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