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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1〕42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推荐2011年省、市中小学教坛新秀人选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推进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2011年将评选表彰50名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10名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为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龄满5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教育工作规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个体感受,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热爱本职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生、学校和家长中反映良好,在当地青年教师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学生成长规律,在学科教学方法上有所创新或在教学研究上有较大成果,在县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奖,有教学论文公开发表或在县级以上评比中获奖。
三、推荐名额
2011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我县推荐名额为6名。在全市联评基础上推荐省中小学教坛新秀人选10名。曾经被评为市级教坛新秀,仍符合本次评选条件,且近几年来,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省、市级以上奖励的,经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可直接作为省教坛新秀侯选人推荐上报,不占推荐名额。
四、推荐办法与要求
省、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采用个人自荐、学校推荐、专家组考核、教育局考察审定的办法进行。先由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申报,经教育局组织专家评选考核组进行考评后,按下达的名额上报推荐人选及有关材料。市教育局将组成专家评选考核组,对推荐人选的思想素质、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评,在此基础上,确定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表彰人选和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
各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推荐评选中,要重点考核被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和教学水平,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逐级评选,要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学校应将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途径在本校公示7天,县教育局将推荐人选名单通过教育网等途径向社会公示7天,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于2011年5月16日将材料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2011年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附件1,一式10份)。
(二)《2011年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3份,并报Excel电子版)。
(三)《2011年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专家考核组考核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四)被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3份),事迹材料由学校组织撰写并打印,其中主要事迹摘要填入《2011年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相关栏目。
附件:
1.2011年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2.2011年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
3.2011年衢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专家考核组考核推荐表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 评选 通知
抄:市教育局。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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