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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实施意见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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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政发〔201116

 

开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高生态县创建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2011]7)要求,现就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着眼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工作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主要平台,以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为载体,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农业投入物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利用资源化、产品供给无害化行动,着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打造富有开化特色的现代农业。

    二、发展目标

    2013年,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技术模式广泛应用,无害供给得到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23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810个,建成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45%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其中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专业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分别达到90%、97%和78%以上。

    三、工作重点

    ()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合理调整结构,布局产业,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弘扬农业生态文化,拓展休闲观光农林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联动发展。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政策,按照种养生态平衡要求和周边种植业的土地承载、消纳能力,合理安排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农业技术,着力减少农业资源消耗和物质投入。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使用有机肥,努力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方法和农业、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严格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加大环保饲料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畜禽清洁化健康养殖规范。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利用丘陵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扩大设施栽培、节水灌溉、肥水同灌等设施应用。加大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农机具应用,逐步淘汰、更新能耗较高的老旧机具。到2013年,全县完成标准农田质量提升4万亩,发展设施农业2万亩,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5%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0%、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氮肥使用量减少8%。

()大力创新新型农作制度。按照循环化、立体化、无害化要求,推广农作物间作、套作和轮作技术,创新资源环境保护、生产循环高效的农作制度。加快推行“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模式。充分利用竹园、茶园、果园等分层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或者在园地养鸡、养鹅、养羊,开展立体种养;重点推广“猪—沼—作物”、“秸秆汽化”、“桑—蚕—菌”等生态循环模式。充分利用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生产加工饲料、有机肥,变废为宝。

()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农业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利用价值,推广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等肥料化利用,青储饲喂、粉碎饲喂、发酵饲喂等饲料化利用,生物质能沼料化利用,建立农作物秸秆市场化收储利用体系。提倡林产品深加工技术创新,推广竹木废料加工利用。推广畜禽排泄物有机肥加工、沼气工程等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有机肥生产企业,深入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多渠道扩大沼液、沼渣、沼气的综合利用,促进畜禽排泄物、农村生活污水等转化为清洁能源和优质肥源。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建立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及其包装物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防止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大力保障农产品无害化供给。加快完善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等农业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化技术示范,提高农业标准化的覆盖面和到位率。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组织生产和订单收购,参与农产品质量认证,普及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品牌资源整合,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基地农户共建共创农产品精品,集中力量创建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知名品牌。到2013年,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达到40个以上,基地面积达10万亩。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组建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统筹协调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县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发改、环保、国土、科技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精心组织,通过健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考核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舆论宣传和示范引导。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加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宣传,引导基层和农民树立全程生态和产业循环的农业发展理念,提高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的自觉性,营造政府积极倡导、农民自觉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作制度,推广清洁生产,实行废物利用,整体构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相协调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县域农业生态循环。 

()加强生态循环农业的财政扶持。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补助项目、补助标准及奖励补助办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加强产学研结合,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和人才资源,探索“产学研”结合模式,引导和推广应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关键技术及多种具体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努力为突破制约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供科技保障。重点推广应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能、节材、节工的农业生产技术、产业循环新型农作制度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治理技术等。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到“两区”创业,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为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生态循环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4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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