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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金村乡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2〕34号
关于要求对金村乡进行新农村电气化验收的报告
衢州市经济委员会、衢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衢州电力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我乡以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为目标,推进“新农村、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进农村供电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建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目前我乡已有5个行政村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占全乡7个行政村的70%以上,依据浙经贸电力[2007]247号《关于全面推进我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新农村电气化乡的标准,请予安排收。
开化县金村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抄送:市经委、市农办、县府办、衢州电力局
金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