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食药监〔2012〕31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规范权力
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
《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12日
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浙委[2011]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公共权力“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的要求,加强全局干部运用权力、履行职责、遵守执法程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纠正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为开化顺利推进“两区”建设、创造绿色竞争新优势、实现转型发展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内容
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一是清理法定职权。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开政发〔2012〕57号)文件,对各科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严防专权。
2、推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通过对权力的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目三个方面“不直接分管”制度。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具体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人事工作相关程序,职能科室及分管副职领导提出的干部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方案和干部奖惩等事项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资金流量情况,确定大额度资金的界限,分管副职领导审批后,须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大额度资金的收支方案先由分管副职领导提出意见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变,财务印鉴不作变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党政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财务工作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项目,明确分管副职领导按规定具体负责,主要领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建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涉及项目的重要事项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由分管副职领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施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前期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制度。
3、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下属单位以及无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三是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在省市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认真梳理,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量化细则标准。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记录和案卷评查制度,做好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的执法记录、立卷和归档。
4、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一是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二是强化专门监督。局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参与并指导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加强对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三是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四是深化政务公开。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出发,切实落实和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公开载体,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防止暗箱操作,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民主监督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0月中旬)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执法职权、执法依据的梳理汇总工作;制定开展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召开会议,对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
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纠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
认真总结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整理相关材料,做好迎接县纪委监察局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是督促行政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的高度,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做好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机关成立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胡宏伟任组长,副局长郑求斌、纪检组长戴益元、副局长徐忠文任副组长,夏增龙、江芹、占顺武、张伟群、吴筱华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牵头开展试点工作。
(三)完善机制,明确职责。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的要求,为推进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各科室要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局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工作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案件,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抄送:县纪委监察局
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