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杨林镇《森林防火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林业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的通知精神和衢州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消防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镇《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经镇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研究,决定建立杨林镇《森林防火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长:余永建
副组长:周诚刚 李金才
成员: 叶其丙 余增喜及林业站其他人员
各村委会主任
附:杨林镇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杨林镇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
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新的《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杨林镇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方案。
一、实施方案
本活动从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结束,分为组织准备、贯彻落实、对照提高三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民委员会、林业专业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到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为森林消防工作解决实际困难,依法治火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扎实开展《条例》的贯彻实施,镇政府决定成立杨林镇《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余永建任组长,李金才、周诚刚任副组长,叶其丙、余增喜及林业站其它人员为成员。
2、贯彻实施阶段:(12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全体镇干部、各村民委员会及林业专业合作社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等有关文件,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新精神,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定点标语宣传与车辆流动宣传、社会宣传与学习宣传相结合,并注重宣传实效,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防为。参与防火的良好气氛。
3、对照提高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贯彻学习《条例》,重点在落实。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走回头看、查找不足之处,存在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森林防火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不断健全我镇森林消防工作的体系建设。确保《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各村、林业合作社及全体镇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性,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
2、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新《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在学懂弄懂,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提高森林消防的工作能力。
3、因地制宜,强化宣传: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利用外出务工返乡机会,即春节、元宵、清明等时间,集中人力,搞好宣传教育,并利用广播、初中、小学学生等宣传形式,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经常化、广泛化,在森林防火期间,对各重要区域、重要路段,各村要加强巡查监督,广大农户充分认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烟花及烧田埂等随意用火的危害性,加强对痴呆、傻子等特殊人员的监管措施。
三、深化成果,总结提高
各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消防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用火,规范管理用火,进一步加强各村森林小分队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