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2〕83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切实纠正中小学教辅材料滥编印、乱征订、乱选用现象,规范评议和选用程序,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基[2012]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
各学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的精神,加强教辅材料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各学校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研究,加强学法指导,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对教辅材料的依赖性。学生选购的教辅材料不得作为学科教学内容,不得以教辅材料为纲目进行课堂教学,不得借教辅材料加大作业练习量,不得将教辅材料内容指定为学业考试内容。
二、切实坚持三个原则
(一)坚持“从目录中选用”原则。市教育局将成立由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学校供学生选用。县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本县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择优推荐给学校供学生使用。(教辅材料选用目录随后下发)
(二)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由县教育局推荐的教辅材料,由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印制的“代购申请单”,先由学生及家长申请,再组织统一代购。
(三)坚持“无偿代购”原则。学校在学生自愿、家长同意购买本县教育局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情况下,可以为学生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三、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
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四、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指导和跟踪检查,及时将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发至学校,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对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零售价格要在校内公示张贴,接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监督,自觉抵制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学校。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并对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县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和使用中的问题,教育局将根据本通知精神并按各自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
教育局监督电话:0570-6013289(基教科)。
